省公司6名员工荣获“河北省道德模范”称号

发布日期: 2013-05-31

  本报讯(高华)5月28日,笔者从省公司获悉,员工刘玉文、孟广策、任朝辉、刁昌盛、刘建峰、曹美杰6人荣获“河北省道德模范”称号。在历届河北省道德模范评选中,省公司此次当选人数最多,实现了历史性突破。

  4月中旬,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总工会、团省委、省妇联联合下发通知,在全省广泛开展评选道德模范活动。省公司把评选活动作为彰显企业良好形象、提升公司品牌价值的重要举措,精心组织推荐申报工作。省公司领导高度重视,亲自研究部署,召开专题会议,明确目标要求,确保推荐申报工作的扎实有序。加强与省文明办、省直工委等部门的汇报沟通,采取多种形式,大力宣传省公司道德典型的先进事迹,把握评选工作关键节点,密切跟踪评选进展情况。各单位从典型申报、材料撰写、媒体宣传等方面全力推进,党政主要领导主动向地方主管部门汇报工作,宣传道德典型事迹。经河北省各地市、省直部门广泛推荐评选,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评审,共有64人荣获“河北省道德模范”称号,其中,省公司系统6名员工获此殊荣。

  下一步,省公司将认真落实省文明办要求,结合“中国梦·国网情”主题教育活动,以学习宣传河北省道德模范活动为契机,深入推进道德建设“双优工程”,不断提升员工文明素质,为推动省公司科学发展凝聚正能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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